
近日一点钱程,记者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下称草案)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一审,已于近日将该条例草案、说明在重庆人大网发布,特征求公众意见。
\n草案设置了平安建设9项任务: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纠纷;预防和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数字平安建设;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平安建设任务。
\n草案规定一点钱程,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平安建设职责,有6种情形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治成效不明显或者出现反弹的,由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情节严重的,由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移送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n这6种情形为: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关于平安建设决策部署不力的;未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政治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网络安全事件、意识形态和舆情事件、经济金融安全事件、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对重大以上风险隐患闭环管控不到位,导致风险上行或者外溢的;迟报、漏报、瞒报、拒报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以及平安建设考核数据,影响平安建设工作的;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n草案还规定一点钱程,有关部门和单位受到挂牌督办的,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整改期限内不得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取消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整改期限内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平安建设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方面,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现代警务运行机制、街面巡逻防范处置一体化机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机制、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长效机制,统筹开展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构建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完善和落实巡逻检查、守卫防护、要害保卫、治安隐患和问题排查处理等各项制度。
\n群众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寄送至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或者发送邮件至rdfzgwec@163.com。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401147。
\n重庆法治报记者 唐孝忠
\n原标题:《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6种履职不力情形或将被问责一点钱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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